安徽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15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自评报告的通知
各市粮食局: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评估考核的通知》(国粮办发〔2015〕318号)要求,请各市粮食局及时总结2015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自评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内容
(一)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1.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建立实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分级管理,督促粮食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的情况。
2.粮食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制度,建设监管信息平台,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制定超标粮食处置办法以及执行粮食出入库检验、索证验收、建立质量档案等情况。
3.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情况。包括机构建设、机构布局、能力提升、技术培训、经费落实以及按要求完成“十二 五”项目实施和发挥监测机构的作用等情况。
4.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基层监管力量强化、落实监管执法装备和经费等情况。
5.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情况。
6.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落实《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质量会检的通知》(皖粮仓〔2015〕34号)要求,开展省级和市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以及落实国家粮食质量会检工作情况,包括样品采集数量及代表性、监测内容及结果报送实效性、区域性质量异常粮食报告处置等情况;开展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情况。
2.落实《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粮食质量安全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发〔2015〕55号)要求,积极对库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粮食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到实处。
3.本行政区域内各种性质的粮食,包括政策性成品粮和粮食部门认定(供应)的“放心粮油”、“主食工程”、“应急保障”等涉及民生工程的粮油食品的抽查情况。
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的收购处置监管情况。
5.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等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引导活动开展情况。
(三)粮油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标准宣传贯彻,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农民和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情况等。
(四)粮食质量安全信息报送情况。
(五)监管工作成效。包括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及受到表彰或表扬情况。
(六)“十二五”期间开展上述重点工作的概括总结情况。
二、工作安排
各市粮食局要高度重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考评工作,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填写2015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评估考核表中11个表格及“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信用体系建设”两项数据,两项数据如下:规模以上粮食收储经营企业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_______个,占规模以上粮食企业数的_______% ;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粮食企业_______个,占规模以上粮食企业数的_______%。请将自查报告及表1-11(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于2015年12月28日前报送安徽省粮食局仓储处。
联 系 人:赵静
联系电话:0551-6287063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粮食检验机构情况统计表
2.2015年粮食检验机构人员统计表
3.2015年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人员统计表
4.2015年粮食检验机构设施设备统计表
5.2015年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设施设备统计表
6.2015年粮食检验机构检测样品统计表
7.2015年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检测样品统计表
8.2015年粮食检验机构专项样品检测统计表
9.2015年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专项样品检测统计表
10.2011~2015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统计表
11.2011~2015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配置仪器设备明细表
安徽省粮食局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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