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14年度粮食工作目标考核自查报告的通知
24.12.2014 17:21
本文来源: 粮食局
各市粮食局: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粮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皖粮人〔2014〕51号)要求,请各市粮食局对照考核细则,对2014年度粮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自查,汇总2014年度基础数据和考核材料,于2015年1月16日前报送省粮食局人事处(文字材料及附表一式2份,并报电子版)。
1.自查报告应概要表述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逐项反映各指标的完成情况,其中定量指标应包括2013年末总数、2014年末总数。申报单项奖和推荐县局单项奖的需在自查报告中特别注明并附申报(推荐)相关附件材料。
2.2014年度定量指标数截止2014年12月31日。
3.考核指标的有关证明资料应作为自查报告的附件,按照指标先后顺序排列,并在自查报告中加以标注,标注格式为:“相关资料详见附件之×”。
联 系 人:饶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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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14年度粮食工作目标考核自查报告的通知.doc
安徽省粮食局
2014年12月24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24.12.2014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