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我省实施方案,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改革统领,完善运行机制,扎实推进依法治粮,着力提升粮食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积极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按照省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部署,我局主动组织并按时完成对行政权力事项、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等修改完善、报送审查、备案和向社会公示等工作,确保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依法依规、准确及时。
(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将粮油仓储单位备案事项纳入“多证合一”统一范围,进一步规范事项名称和表述用语。认真落实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部署,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加强对各市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业务指导,不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三)全面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清单建设。坚持质量优先标准,统筹编制全省粮食系统县乡村三级统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5项,省以下其他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5项。开发运行“售粮通”等APP,在粮食收购中受访55万次,上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省储粮承储资格认定”等系统,初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
(四)创新开展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市县粮食、市场监管部门完成1330家粮食经营企业的诚信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全部归集至省信用平台,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在全国率先推出粮食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受到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关注。
二、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稳步推动地方粮食立法工作。编制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正式列入省第十三届人大立法调研论证类项目。6月,我局制定《〈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调研小组先后赴省内部分市县和浙江省进行调研座谈,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着手调研起草条例草案。
(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监督管理。2018年,我局共制定6件规范性文件,均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经过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后,予以公布并依法备案,报备率达100%;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适当,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没有被备案监督机关撤销或责令改正的情形。
(三)扎实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年初组织对2013年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发布的局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确认5件文件失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年中对2016年度及以往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进行梳理,协调组织对继续实施的文件修改完善。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有力增强公众参与决策实效。年初及时修订《安徽省粮食局工作规则》,把政府部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新的要求纳入议事工作规则。认真做好重大决策制定前、制定中、制定后的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先后推动《安徽省粮食市场化收购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实施意见(试用)》、《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兴粮”实施意见》等重大政策落地。2018年共发布部门文件72条,发布公众参与45件。
(二)全面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常态化。注重发挥本单位法制机构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中的主体作用,适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提交会议研究、不形成决策意见,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理、可操作。
(三)扎实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2018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为我局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开展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服务,并在宪法日做客粮食大讲堂开展依法行政主题宣讲。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调整充实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库存检查(案件核查)专业人才库,根据权责清单进一步梳理完善、制定出台2018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监管;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2017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总结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并同步开展案卷评查业务培训,促进行政许可案卷质量提升;进一步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有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举办2018年全省粮食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重点就涉粮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时审核报送上年度省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岗位调整、教育培训、违法违纪情况。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积极对接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全省粮食工作等重要会议,广泛听取吸纳有关粮食政策建议意见,改进和提升粮食工作水平。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9件,公开答复9件。
(二)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统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积极参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行政公益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人员积极参加行政应诉旁听庭审活动。2018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持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制度,及时修改完善我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实现对权力事项运行的全过程、标准化监管。积极配合审计机关监督全覆盖,局财务处会机关纪委及相关处室,按季度实行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情况巡查,强化内部管理。积极推行网络问政,公布监督举报渠道,以公开促管理。及时办理回复网民提问,开设《回应关切》公开办理情况8期。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严格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程序,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应收尽收,主动配合上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统计并及时报送2018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二)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要求。推行网上信访、推进积案化解、推开信访改革、推动业务提升,优化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打通服务联系信访群众“最后一公里”,实行领导包保负责,推动信访问题成功化解。2018年,办理局长信箱45件、人民来信20件,热情接待群众来访46人次。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统筹推进全媒体融合普法。局政务网站开设“法治皖粮”普法版块,提供法治学习园地,“皖粮发布”微博微信加大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安徽粮食》开辟专栏专题,宣传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和典型。利用“粮食科技宣传周”、5月26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全省384人次大走访大调研,深入田间地头、基层一线,宣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积极组织系统内“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年中下发系统内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活动通知和具体督查考评标准,随机抽查部分市粮食局,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七五”普法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查找问题、剖析不足、限期落实,同时发现亮点、挖掘特色、总结经验、推介推广。
(三)深入推进粮食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加第四届“法润江淮共筑美好安徽”作品征集大赛,报送作品荣获法治故事一等奖。组织开展主题为“传播法治文明 建设法治皖粮”的法治书画评选活动,征集专题书法、绘画作品共55幅,展示全省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法治建设的精神风貌,具有较强的法治教育意义。
(四)切实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成功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修改背景、具体条文规定进行详细讲解;分别就“认真学习宪法,推进依宪治国”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与依法行政”两个主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利用举办全省粮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班时机,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及涉粮规章、政策等培训;组织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网上测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为100%,应考人员优秀率达到95%以上。宪法日当天组织专题测试,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知识。
总结2018年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立法调研分析研究不够全面和深入,推动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工作步伐有待加快;普法领域和方式有待创新;省市县法治机关建设上下联动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
八、凝聚合力,高质量推进法治皖粮建设
2019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皖粮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入调研,加快推动粮食立法进程。按照立法保障中心工作、立法进程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要求,完善《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起草、论证、协调、报送等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务求突出地方特色、前瞻引领、合规可行。严格规范程序,落实草案征求意见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
(二)多措并举,做好普法教育宣传。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突出重点、热点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加大法治培训力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讲法制度,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继续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微博微信的推广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聚焦重点,依法实施政策性粮食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坚持依法治粮。加强重点环节监管,继续组织政策性粮食收购督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12325粮食流通监管服务热线的受理处置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去库存政策,逐批下达监管通知书,严厉打击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规定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出库顺畅。
(四)扎实有力,推进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我省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等级评定有关规定,会同市场管理部门继续做好涉粮企业的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扩大企业覆盖面。根据“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对照守信和失信标准,组织各级粮食部门认定首批粮食行业守信激励红名单和失信惩戒黑名单,对相关企业采取激励与惩戒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水平。
(五)顺应要求,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制度。根据监管职责、对象、内容的调整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完善不同领域、不同内容、不同对象的监管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系统总结分析频发、多发问题,督促和指导企业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制度管控,促进“做好粮人,干好粮事,当好粮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