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扎实做好省级粮食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

30.03.2016  10:29

一是成立评审组织机构。成立以市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省级粮食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行业管理科。领导小组下设项目评审组,成员包括市粮食、财政、工商、质监、食药监、地税、物价、环保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二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注重实效、科学规范”的原则,重点扶持符合粮食工作重点和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前景、示范带动作用、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明确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项目单位根据要求申报,经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初审、项目评审组复审、领导小组综合审议、网上公示后,拨付项目资金到项目单位,并上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备案。四是坚持一票否决原则。如申报项目单位在规范申报、信用评价、质量和食品安全、纳税、价格、环保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