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市分为4类考核政府

19.06.2016  15:50

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今年,省政府将把全省城市分为4类,对各市政府进行目标任务考核。前8名的地方政府将能获得数百万元的奖励用于当地民生建设。

据悉,16个市政府的目标任务指标分为4类进行考核。一类市: 合肥 、马鞍山、芜湖、铜陵市;二类市:淮北、蚌埠、淮南、滁州、宣城、池州、安庆市;三类市:亳州、宿州、阜阳、六安市;四类市:黄山市。

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资源环境、社会建设、深化改革、工作评价7个类别60项考核指标。新增城镇化率、互联网普及率、人才建设和全民科学素质、养老服务业、社会信用、公共资源交易6项考核指标;调整完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空气质量等36项考核指标。

记者从“评分表”中发现,二、三类城市对GDP的考核比重相对较高,达到7分,而四类城市黄山市的GDP考核分值仅3分,但黄山市空气质量评分要求很高,达到5分,远远超过对GDP的要求。

此外,我省还将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扶贫开发“一票否决”。

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综合结果居前的8个市政府,为“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由省政府予以通报,各奖励20万元,同时以奖代补6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由省财政以转移支付方式下拨,全部用于公共服务或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记者了解到,在2015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合肥、蚌埠、滁州、马鞍山、宣城、铜陵、阜阳、亳州市政府被评为“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而芜湖市因当年10·10杨家巷爆炸事故被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