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养分离”为园林绿化注活水

04.09.2014  18:41

  9月2日上午,市人大就园林绿化管养体制改革实施情况与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座谈会。从座谈会上了解到,我市园林绿化管养体制改革自去年起实施一年多来,随着养护主体和监管主体的分离,改革“活水”注入城市园林绿化,带来显著的变化。

  管养水平大幅提升

  此次园林绿化管养体制改革从2013年开始实施,公园、道路、广场、游园、街头绿地等存量绿化移交辖区管理,将逍遥津、杏花、花冲等9个公园划转属地管理,构建管养新体制。

  “市级园林部门成为全市园林绿化管养的‘裁判员’,专注于行业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考核;区级园林部门是‘教练员’,职责是制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主体、组织养护、提升水平等;各类管养主体是‘运动员’,主要任务是履行养护职责,执行政策和标准,提高管养质量和水平。”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人介绍。

  运行新体制后,去年以来我市园林绿化管养水平大幅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苗木缺损率低于2%,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防控率100%,设施完好率99%,道路绿化和大型公共绿地市场化招标管理达90%以上。

  区级“配套”相继实施

  随着任务、人员、管理的下移,区级园林绿化部门的职责也发生了变化。一年多来,我市各城区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园林绿化管养体制改革区级“配套”改革。

  如庐阳区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林业管养划归一个部门,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政园林局,实现了市政、园林、林业的一体化管养模式。

  改革后,各城区成为园林绿化养护主体,在市级考核监督和奖励政策刺激下,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对下划绿化的管养水平。如蜀山区在2013年对下划道路进行了全面补缺补差,共改造提升道路绿化17条、面积约48.5万平方米。今年春季,蜀山区又投入600多万元对下划的黄山路、怀宁路、科学大道、南一环、西一环等进行提质改造。

  我市园林绿化改革仍将继续,将结合本地实际,并借鉴外地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创新,从而建立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充满活力的园林绿化管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