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签订集体合同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24.10.2014  17:32

  10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森率调研组来肥调研《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李维勇,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建,省人社厅巡视员邱诚等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向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刘晓平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安徽合叉叉车公司、双维伊士曼纤维有限公司、安徽天健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和合肥亿力机械有限公司。在下午举行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市贯彻《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情况汇报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企业代表的交流发言。

  陈先森指出,《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缓和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合肥市各级各相关部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推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取得了显著成效。

  陈先森强调,《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是保障企业用工、职工就业规范化运行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企业和职工来说都是“双赢”。要立足于宣传引导,强化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不断放大社会效益,真正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立足于组织领导,推动规范运行,按照条例的目标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大协调力度,及时协商解决问题,不断推进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有效开展。要立足于机制建设,以联席会议制度为平台,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加强政府与工会组织的互动联动,不断形成工作合力。要立足于服务帮扶,加强对企业的合同签订指导,促进集体合同签订常态化、长效化。要立足于监督检查,促进合同履约,以法规规范化执行的实际成效,保障企业与职工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