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让青春之花再开放[第336期司法连线]

29.01.2016  17:21

近日,在绩溪县司法局临溪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鼓励帮助下,辖区女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化名)的鞋店开业了,也开启她全新的生活。

这样一位青春年华的姑娘怎么违法犯罪成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下认真改造的呢?这要从她的一段恋情说起。陈某在县城工作,偶然结识了胡某,后发展为恋人关系。然而好景不长,胡某移情别恋,甚至将其另一女友祝某带至与陈某同居的家中。导致陈某心生嫉恨,一念之差,产生报复心理,偷拿了祝某包中的一万余元,后因害怕到公安机关自首,并退回全部赃款。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案情,因陈某存在自首情节,悔罪态度端正,法院从轻处罚判其缓刑,送入社区服刑。

从一位情感的受害者转变为犯盗窃罪的社区服刑人员,陈某的遭遇让人唏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区影响评估调查过程中,通过走访谈话得知,陈某自幼丧父,其母改嫁,3岁之后就由外祖父母一手带大,生性乖巧,并无不良嗜好,应该说本性是善良的,只是在面对情感伤害时,一时冲动没能正确处理好。

为了不让这朵青春之花受伤凋谢,针对陈某的案情和实际情况,临溪司法所工作人员抓住陈某系婚恋问题冲动犯罪这一诱因,为其“量体裁衣”,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先从心理咨询入手,解开女孩的心结。工作人员与其进行深入长谈,从理解母亲的再婚、感恩外祖父母的养育、谨慎选择朋友圈、正确对待婚恋等问题入手,使这个略带腼腆的姑娘慢慢地向工作人员打开了心扉,决心以此为戒,积极改造,重新树立信心,好好地工作,认真地对待生活。章晔

稿件来源:2016年1月28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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