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安徽青年科技奖表彰奖励活动的通知

27.10.2015  18:32

        各市及省直管县党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合肥市公务员局,各省级学会,省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驻皖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激励引导我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多作贡献,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联合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安徽青年科技奖表彰奖励活动,并根据《中组部、人社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我省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

        (一)已设立青年科技奖的市及省直管县,由当地负责青年科技奖表彰奖励工作的单位推荐本地候选人;未设立青年科技奖的市及省直管县,由当地党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共同推荐本地候选人,科协承办具体工作。

        (二)省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驻皖各单位推荐本单位或本系统的候选人。

        (三)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可与相关单位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各市可推荐不超过8名候选人;各省直管县可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其它推荐单位可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凡联合推荐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8名候选人。

        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以及皖北地区亳州、宿州、阜阳市和大别山区六安、安庆市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由候选人工作单位负责保密审查。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单位的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程序、评审情况、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等。

    (二)每位候选人的材料包括:

      1、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原件l份(需贴候选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加盖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复印件25份。

2、有关附件材料1份(需装订成册),包括:

(1)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l份(需贴候选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加盖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可复印主要部分);

(3)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4)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5)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证明材料需加盖技术应用单位财务章);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5年11月5日17:30前将推荐材料及其电子文档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达省科协。逾期送达或寄达无效。因推荐单位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推荐材料不予退还。

六、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决定安徽青年科技奖表彰奖励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审议、批准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和各学科评审组组成人员;审核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获奖者建议名单,经公示后确定获奖者名单;从获奖者中择优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二)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指导初评,进行复评,对进入复评的人选进行投票表决,提出获奖者建议名单;从获奖者建议名单中提名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三)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组成理学科学组、工程科学组、农林科学组、医药卫生及生命科学组、综合组等学科评审组。各学科评审组负责候选人初评工作,推选进入复评人选。

(四)安徽青年科技奖表彰奖励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省科协分管负责人兼任表彰奖励办公室主任。表彰奖励办公室负责制定《评审方案》,受理推荐、组织评审、颁奖和其它日常工作。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安徽青年科技奖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通报有关单位,获奖者有关材料应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奖励每位获奖者人民币2万元。

      (二)安徽青年科技奖表彰奖励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表彰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依靠专家,公正合理,保证质量。为维护安徽青年科技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均按程序撤销获奖者资格,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均可在安徽公众科技网(网址: www.ahpst.net.cn

)通知通告栏下载。

 

      联系地址:合肥市花园街4号科技大厦705室,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部,邮编:230001

        联系电话:(0551)62661734,62661727

        传    真:(0551)62661734

        联系人:  李永武

        附件:  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1. 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