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

29.06.2015  14:18

  6月25日-26日,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修改稿)》(二审)作为第一项议题被列入会议议程。

  6月25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郑化尧作了关于《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简要报告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后开展的相关修改工作,并围绕《草案修改稿》中新增的内容、修改的内容、删除的内容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重点说明。

  在25日下午进行的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修改稿)》充分采纳了一审意见,已比较完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新的修改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进行了集中审议,并对修改稿又进行了相应修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表决稿)》。

  6月26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夏向东代表法制委员会作了关于《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情况的报告,认为修改后形成的《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表决稿)》符合我市实际,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随后,《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作为本次会议第一项议题获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