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启动
中安在线讯 4月20日,记者从安徽省质监局获悉,从即日起,第三届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审1届,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5个。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对象为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制造、工程建设和服务行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根据前两届申报企业分布情况,原则上省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辖市申报名额不超过3个(合肥市不超过5个),广德、宿松县不超过1个。
按照规定,申报第三届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应当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验收);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税收等在2014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5位(行业分类依据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的政策;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近3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等级按行业规定界定),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诉;在近3年的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据了解,第三届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已纳入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申报企业应于6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处室或所在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广德、宿松县市场监管局。由材料受理单位对申报企业实施资格初审后,报请以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广德、宿松县)政府名义签署推荐意见,于6月18日前报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记者 唐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