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省百名福星孝星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日前,省老龄办下发《关于开展第七届全省百名福星孝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福星孝星评选表彰工作。
全省福星、孝星评选表彰已经分别开展了四届、六届,在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省老龄办对评选表彰工作进行了整合规范,将“十大福星”“十大孝星”评选届次合并,统称为第七届评选,并增加表彰名额,表彰福星50位,孝星50位,共计100位。福星的评选条件为:作息有规律,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和谐,子女孝顺,生活质量有保障;性格积极向上,待人友善,热心公益事业;追求自我完善和提升,有较强的幸福感;年满80周岁。孝星的评选条件为:具有良好家风,孝敬父母、长辈,对老人精心照顾,事迹典型性较强;理解尊重再婚父母,对待继父母如亲生父母;义务赡养社会老人,帮助照顾孤寡老人,事迹感人;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单位和社会大众的一致好评;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凡符合条件的安徽省常住居民,均可参加。
省老龄办对福星孝星评选表彰细则做了进一步优化细化,力求整体工作更加科学完善,着力将评选表彰打造成为我省孝亲敬老的知名品牌,为提高公民的社会尊严和老年长者的生命生活质量提供强大正能量。与往届相比,本届评选主要呈现四大特点。一是表彰名额更多。将福星、孝星表彰名额由原来的“十大”增加了四倍,达到各50位,共计百位。名额的扩大意味着规模的扩大,也意味着将有更多更优秀的先进典型人物参与到活动中来,为工作注入了更多活力和动力。二是发动基层更实。首次强调评选活动必须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坚持群众路线,把组织群众参与贯穿于评选表彰全过程。要求各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推荐,优中选优,真正评选出体现时代精神,事迹感人,具有说服力、影响力的先进典型。三是宣传动员更广。福星孝星评选作为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评选表彰只是手段,最终目的和落脚点还是为了宣传,为了提升老龄工作的影响力,使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关注老年人、关注老龄化、关注老龄问题。本届评选更加注重宣传造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老年媒体加大动员力度,并与新修订《实施办法》、“敬老文明号”、“敬老月”等工作的宣传报道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强势宣传,不断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四是评选过程更加科学。首先严格资格审查。省老龄办将对各地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及其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发现不实情况,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其次做好专家评审。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由此确定百名福星孝星的拟表彰名单。同时强调公开公示。第七届全省百名福星孝星拟表彰名单将通过安徽省老龄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被推荐人在报省老龄办候选前,也必须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
上报单位:省老龄办 |
信息作者:杨惠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