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23.02.2016 12:2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环保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厅属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开展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 概况 被审计单位:安徽省环保宣教中心所属绿色视野杂志社 审计内容: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 审计基准日:2012年12月19日(重要事项延伸至延伸至以往年度,追溯至相关单位) 资产总额:约450万元 采购预算:4万元 二、审计要求 1、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等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等。 2、对被审计单位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确保被审计单位账账相符,账证相符。 3、对被审计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结合。对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应充分调查研究、论证,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明。 4、对被审计单位各项资产损溢和坏账损失应逐项核实、确认,并依据有关会计科目,分类分项进行。对各项资产损失核销,须附合法证据或证明材料,并对相关证据进行复核、甄别。 三、供应商 报价须知 (一) 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的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通过上年度年检合格。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必须有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的经验。 (二)响应 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执业证书》复印件 3、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相关业绩(须提供有关合同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4、审计方案 5、质量控制措施 6、安排参加本项目审计人员情况表 7、本单位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 8、服务承诺 9、法人代表授权书 10、其他资料 (三)报价书编制 1、报价应包括审计费、差旅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 2、报价函应袋装密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评审程序和方式 本次专项审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由省环保厅规财处、宣教中心等相关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在开标会公开报价后,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单一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从综合实力、工作方案、相关业绩、内部控制、人员配备、质量保证措施、报价等七方面综合打分,选取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审计时限 签订委托审计协议后40个工作日内提交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3日17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3月4日9时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省环保厅(具体地点待通知) 联系人:许菁 联系电话(传真):68118527 省环保厅 2016年2月23日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3.02.2016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