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城市生活e站积极开展“限然烟花爆竹义务宣传活动

18.03.2015  12:52

  为积极倡导广大居民认真遵守县委、县政府年初出台的《泾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近日来,泾县城东城市生活e站协同泾川镇政府在县城中心地带相关区域集中开展“限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e站的工作人员设立了以限燃烟花爆竹的常识、地点和区域等为内容的宣传展板;在沿街的商铺发放《倡导市民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单》,并向来往的市民详细讲解限、禁放烟花爆竹的必要性。为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空气质量的净化,不但要做到不在禁放区燃放,还要做到在非禁放区少放,尤其是减少升空型的、大威力的烟花爆竹的燃放量,不要为了一时之快,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通过活动的开展和宣传,使居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人们树立大局意识、长远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让美丽的山城更添迷人风采。(陈亚光 江秀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