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严格落实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

27.02.2018  23:0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等违纪现象的发生,2月13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公务用车集中封存,统一管理工作。

对省站所有公务用车贴上封条,统一停放在省环保厅停车场,封存车辆的油卡、ETC卡、行驶本,并将车钥匙统一收回,明确专人集中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任何人在春节期间(2月14日至2月21日)擅自使用封存公务车辆。在此期间,因公需用车的应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填写假日使用公务车审批单,详细注明申请人、出车事由、出车司机、目的地、起止时间等内容,经省站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车辆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封存,确保春节期间公务用车封存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