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民政局立足社会兜底责任,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淮南市民政局在“十二五”期间,将“以民为本,为民解忧”作为宗旨,立足社会兜底责任,,努力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力保障困难及弱势群众的生活。
一是低保兜底,实现精准救助。建立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1年至2015年,我市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1300元/年增长到2400元/年,增长了84.6%;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320元/月增长到440元/月,增长了37.5%,实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年递增不低于10%的目标。2011年至2015年,我市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321.7万人次,发放保障金8.69亿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273.48万人次,发放保障金4.2亿元。其中2015年12月份城市低保保障对象35691人,发放保障金1221.089万元,人均月补助314元,农村低保保障对象37454人,发放保障金747.47万元,人均月补助199.6元。
二是医疗救助,彰显民政情怀。淮南地处四线城市,困难群众较多,因病致贫现象较为严重。我市结合民生民情,科学制定救助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资金比例不低于60%;五保、低保、孤儿及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不设起伏线和不限病种;将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参保参合范围,资助参保参合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规范救助“一站式”服务,在定点医院开设医疗救助窗口,醒目位置制作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公告牌,实现了保障对象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与医保、新农合同步结算,简化了办事程序。2011年至2015年,救助保障对象39.33万人,发放救助资金1.46亿元。
三是临时救助,填补救助短板。2009年,我市出台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要求县市区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并将临时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15年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后,我市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市级财政安排21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对因遭遇突发性事件或家庭成员患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且社会影响大的家庭予以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线、保民生的作用。临时救助2012年至2015年,救助保障对象12027户次,发放保障金1263.32元。
此外,2016年两节期间,我市民政局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慰问力度,共安排慰问资金330万元,慰问户数达3281人,慰问面涉及农村敬老院及特困户、流浪乞讨人员安置点、特岗职工、福利企业困难残疾职工、重病家庭、孤独症儿童、军烈属、驻淮部队等,在寒冬腊月中将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手中。
上报单位:淮南市民政局 |
信息作者:胡小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