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 有序推进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全覆盖

12.09.2014  13:13
  •   随着政府投资逐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热点,2010年以来,六安市审计部门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来,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以保障中心城市建设为目标,概预算审计,招投标审计,价款结算审计,重点项目跟踪审计,财务决算编制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实现监督全覆盖,不断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提升投资审计水平,发挥了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力推动

    六安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投资审计,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财政、国土、住建委、监督、规划、重点局、发改委、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规格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投资审计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毕小彬对投资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多次对投资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审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为政府把好建设资金使用关,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切实做到及时跟进、全程跟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付新安对每份投资审计报告认真批阅,对存在问题突出的项目都批示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副市长余泳要求审计机关在重点工程管理中全程介入,对跟踪审计多次调度,对建设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有为才有位。六安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投资审计队伍建设,2008年市编委就批准成立了六安市投资审计局,核定编制11人,各县区审计局也先后成立了投资审计工作机构,核定编制53人。在精减机构、人员的大背景下,各级批准成立政府投资审计机构,体现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投资审计的高度重视。

    (二)建章立制、明确范围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推进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2010年以来,该市相继出台《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六政办[2010]58号)、《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实施细则》(六政办[2012]80号)等7个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政府投资审计的权威性。《办法》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同时规定“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单位支付结算款项以及建设项目竣工后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以财政性资金投资为主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竣工决算审计后,有关部门方可批准财务决算。

    (三)规范管理、严把质量

    一是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投资审计操作规程,明确了工作程序、职责和纪律。 二是 坚持送审项目资料的预审、登记制度。指定专人对送审资料进行预审和登记,对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完整的不予立项审计。 三是 坚持建设单位对送审资料的承诺制度。在送达审计通知书时,要求建设单位对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承诺。 四是 坚持现场实地勘测工作制度。 五是 严格审查签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签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是投资审计工作中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 六是 坚持所有项目复核审理制。 七是 制定了《六安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外聘协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办法》,对外聘协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资质、执业行为、质量监管、奖惩机制等作出明确要求。通过上述做法,提高了项目质量,无一例复议和起诉项目。

    (四)创新方式、提高效率

    随着城镇化战略的快速推进,市委、政府交给审计机关的投资审计任务越来越重,范围越来越广,面临人员少、任务重、责任大的局面,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积极作为,大胆探索,提出了“以价款结算审计为核心,以跟踪审计为重点,以预算审计为源头,以竣工决算审计为终结的四位一体”的审计模式。即从审计最基本的监督职能出发,牢牢抓住政府投资成本中具有弹性这一核心部分进行价款结算审计。从审计的延伸职能(服务职能)出发,同时关注政府投资成本的弹性变动部分,进行跟踪审计。关注预算形式与合同价形式的不同以及从源头上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进行预算审计。关注整个投资项目投资的完全成本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同时,在审计过程中,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导,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辅助提供技术服务,降低了投资审计风险。通过上述审计范围和模式的确定,基本适应了六安投资审计的需求,也得到了省审计厅的认可。

    ( 五)筑牢防线、严控风险

    一是 强化学习教育,长鸣廉政警钟。通过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及党纪、政纪条规和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分管领导对重大投资审计项目的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廉政提醒,提高审计人员廉洁从审的自觉性; 二是 强化纪律约束,完善防范机制。投资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六不得”规定即:不得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兼职,不得与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直接接触,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的其他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与业主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串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获取各种不正当利益,不得干涉协审机构审核结果; 三是 加强监督检查,接受外部监督。注重发挥局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审计回访,强化对审计组的监督,强化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强化对执行廉政纪律的监督,严格实行廉政承诺制、审计回避制、岗位轮换制、责任追究制等廉政制度; 四是 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廉政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审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促进了廉政建设。 通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对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审计监督,促进了工程建设领域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是节约了政府投资。 2010年以来,市本级累计完成预算审计403个、工程价款结算审计314个、现场跟踪审计15个,审计资金规模101.96亿元,审计核减政府投资8.12亿元,综合核减率7.9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2014年1—7月市本级共审计123个项目,送审额27.39亿元,核减额2.11亿元,核减率达7.7%,有效控制了政府投资预算、价款结算和财务决算。

    三是规范了投资管理。 审计在全面揭露投资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还注重从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等方面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在审计部门的推动下,该市先后出台了《六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六政〔2012〕47号)、《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等办法规定,规范了政府投资管理。增强了发改、规划、住建委、国土、交通等投资管理部门履职的自觉性。

    四是提升了社会影响。 通过政府投资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进一步增强了审计的透明度,扩大了审计的影响力,提升了社会影响。市审计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六安市城市建设先进单位”,2013年,全省投资审计工作现场会在该市召开,省审计厅向全省推广了该市投资审计工作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