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五项举措促个体户转型升级

02.07.2014  17:30

  为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鼓励、支持个私经济做强做大,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扶持了一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该局以个体工商户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依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统一规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要求,采取分类指导、提前介入、绿色通道等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能,扶持其快速转型升级。

  一是在企业名称登记方面,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最大限度的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字号和行业特点。如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允许继续使用原登记字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沿用其原名称加“有限公司”。

  二是企业前置许可登记方面,原个体工商户经营项目中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许可经营的,只要批准文件(如许可证、资质证等)仍在有效期限内,可承继使用。企业名称有变动的,申请人凭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拟转型为企业证明书》,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前置审批名称变更。

  三是企业出资登记方面,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支持转型业户以评估后的整体资产转换出资。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四是企业住所登记方面,不改变经营住所,且住所证明在有效期内,转型后企业设立,无需重复提交住所权属证明文件。

  五是在档案延续方面,建立转型升级前后档案统一管理机制,做到既反映转型升级前后档案的独立性,又保持不同组织形式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今年以来,该窗口已成功帮扶升26户个体工商户升级转型私营企业,保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