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院完成全国空气负氧离子浓度监测试点前期调研工作

02.09.2014  19:00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2日讯     空气负氧离子被誉为“空气维生素”,是评判空气新鲜程度和人居环境的正向指标。在国家林业局2013年9月颁发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中,把空气负氧离子达标率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之一。为了更加全面地反映不同生态状况的人居环境质量,2014年3月,国家林业局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启动了全国空气负氧离子浓度监测试点工作,制定了初步工作方案,并确定了湖北十堰、山西朔州、重庆南川、江西上饶、广西桂林、浙江丽水和河北张家口等7个城市作为全国首批空气负氧离子监测评价试点城市。
  按照工作计划,6月底至8月下旬,规划院会同中国气象局组成了联合调研工作组,对首批试点城市进行了前期调研和监测网点布设的考察工作。根据监测网点设置原则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调研组先后考察了30多处具有代表性的拟建监测点地址。通过本次调研,了解了各试点城市目前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掌握了有关单位监测点设置、监测设备配备以及数据管理和发布情况,初步确定了负氧离子监测试点的总体布局。
  下一步,规划院将在国家林业局和中国气象局的统一部署下,继续完善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着手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监测数据管理和评估工作。(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