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不达标,安徽五市被点名批评

29.11.2014  11:35

   五市被点名批评

  根据监测结果,截至10月底,全省16个市中,只有黄山、池州2个市PM10平均浓度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此外,池州、黄山、马鞍山、安庆、宿州5市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六安、蚌埠、铜陵、淮北、芜湖、亳州、滁州7市上升幅度较大。今年1到10月,蚌埠市的PM10平均浓度达到124微克/立方米,排名末位。合肥市为110微克/立方米,相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排名倒数第六。

  通报会还公布了今年11月1日到24日全省各市PM10浓度排名,合肥市高达133微克/立方米,在全省垫底。“11月以来,有五个市PM10浓度控制目标完成较差。”在通报中,点名批评了合肥、池州、铜陵、黄山、蚌埠等5市,并责成这5个市政府向省政府书面说明情况,迅速采取措施扭转局面。

   每天向市长通报

  针对今年1~10月份,全省PM10浓度不降反升以及淘汰黄标车进展较慢的严峻形势。安徽省环保厅向各市发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函,每天向市长、分管市长发送PM10浓度等信息,向各市下达浓度控制目标。对于工作不力、PM10浓度控制较差的市,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约谈问责。11月份以来,我省PM10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2.4%。

  我省将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严禁黄标车区域转移、跨省转移。据了解,目前我省已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1.93万台,将确保到明年底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2017年底前淘汰全省范围内所有黄标车。

   防治条例将出台

  在今年年初省两会期间,大气污染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516名代表提出与大气污染相关的议案或建议,集体向雾霾“宣战”。

  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年初即开始统筹规划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工作。至8月初完成了草案的起草工作,条例将于下个月进入三审程序,拟于明年提交人代会审议。

  据悉,这部堪称处罚力度“史上最严”的地方性法规,将大幅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除了采取停产停业、关闭、拆除等处罚措施外,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将进行“按日处罚”,直到其“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