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运营“空壳公司”吸金240余万 2个月45人受骗

15.11.2015  00:50

  据江淮晨报讯 以空壳公司为名,男子以高额回报为幌子骗取公众进行投资,两个月45人受骗,吸金240余万元。11月12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集资诈骗案。

  现年27岁的杨某是河南省人。据检方指控,去年9月,杨某成立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随后接手位于合肥市区的安徽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于10月正式对外营业。

  营业期间,杨某雇佣数名业务人员,通过在公共场合散发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用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公众向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据公诉机关查明,为蒙骗他人,杨某伪造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抵押协议书等资料骗取投资人信任。

  去年12月17日,杨某被公安机关在老家抓获归案。据统计,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共有45人受骗,扣除已支付利息5万余元,杨某诈骗金额达240余万元。案发后,杨某未供述资金去向。

  庭审中,杨某供认犯罪所得款并未用于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发展,但辩称自己并非主谋,声称对于非法所得去向不知。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