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执行措施 案件执结锦旗送

15.11.2016  21:33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9日,寿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执行措施,对案件被执行人采取查封银行账户、司法拘留等措施,穷尽执行措施圆满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力度表示满意,并亲自以锦旗相送以此表达对寿县人民法院的感激之情。

  2014年陈某与叶某等人合伙承包寿县某窑厂,同年购买魏某草帘一万余条,共计款项一万余元,并出具收条。后经多次催要付款仍未付清。现该窑厂由陈某一人承包,叶某等人已撤股。2016年5月11日,魏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偿还款项,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承担责任。但陈某未依法自愿履行责任。

  承办人接手该执行案件后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查询到被执行人有银行账户,但无余额,承办人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承办人依程序对陈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四查”但均未查到财产,案件执行一直陷入困境。承办人根据案件需要,多次到陈某的窑厂进行实地考察询问,被执行人陈对法院判决一直抱有抵触情绪,不愿履行义务,我院在多次思想工作均无效的情况下决定对被执行人陈某司法拘留十五日。被拘留后的陈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后果的严重性,主动动员家人将案件标的款和执行费用交到寿县法院,并由申请执行人领取,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