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局稽查局布置打击虚开发票和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市局稽查局全面布置 2016 年
打击虚开发票和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2016年2月16日上午, 市局稽查局在11楼会议室召集全体稽查人员, 传达贯彻全省2016年打击虚开发票和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布置落实阜阳具体行动方案,会议由副局长刘炎炜主持。
会上,于勇副局长带领大家学习了省国税、省地税、省公安等三部委联合打击虚开发票和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相关文件,使大家充分了解了此次活动的背景、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要求以及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刘炎炜副局长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 全市各级稽查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行动是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乃至稳定国税干部队伍,事关安徽国税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实施,确保成效。
二是要明确工作重点。 按照专项行动的实施对象进行任务分类,虚开发票方面重点打击三类行为,即非法印制、兜售、买卖、虚开发票行为,利用假发票报销费用、侵占国家资产行为和利用虚开发票抵扣税款行为。出口骗税方面重点打击2类行为,即违规取得出口退税以及骗取出口退税行为。要注重两种违法行为的关联关系,着力从资金流、货物流和现金流上切入突破口。查处过程注重与地税、公安部门合作,掌握完整严密的违法犯罪行为证据链,力求深查、速破、严惩。
三是要落实工作“时间表”。 要按照省局要求,4月底前完成对2015年布置但尚未完成的高风险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药品经销企业,高风险新办商贸企业,“黄金票”涉案企业,涉嫌出口骗税的重点企业和“7.03”专案涉案企业的检查工作,5月底前完成处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省局第二批虚开、骗税高风险企业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