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警联手出击 虚开发票现形

06.11.2014  17:34

  近日,随着淮北检察院就涉案的五名人员提起公诉,一起利用农业合作社虚开发票案件侦查工作暂告段落。调查证据表明,2012年下半年以来,以鲍某某、丁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团伙共涉嫌虚开发票736份,涉及金额7000余万元,可抵扣增值税900余万元。

  2013年8月份起,淮北市国税局陆续接获线索,反映10户农业合作社领购开具发票,但纳税申报对此却没有体现。按照规定,农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因此,企业无须进行虚假申报,但事实的确存在。难道这里面有什么隐情?针对这一疑问,该局迅速安排精干力量对线索进行调查。检查人员即时调取了相关发票信息进行案头分析。在开具的发票中,多数填开的项目为“皮棉”,且数量较大,而当地并没有大规模种植棉花的情况。检查人员结合工作经验,初步判定这可能是一起重大的虚开发票案件。为了进一步摸清情况,检查人员对涉案地区进行了实地走访,被走访人均表示没有大规模甚至根本就没有种植过棉花,这也进一步印证了检查人员的猜想,此事肯定存在重大隐情。在得知上述情况后,淮北市国税局决定将案件作为专案进行查处,邀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联合办案。

  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对相关合作社展开调查,一路到发票的受票方开展外调取证。调查发现,多数合作社表示对领购、开具发票事宜并不知情,同时反映了一个重要情况,即丁某某、鲍某某等曾向合作社借用过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而这些正是领取发票所必须提供的证件。此时,外调取回的证据也证明了虚开发票的事实,并且与丁某某、鲍某某等有关。至此,一起利用合作社资质的虚开发票案已初步浮出水面。

  经过全力追捕,主要犯罪嫌疑人鲍某某于2013年9月16日在蒙城被淮北警方抓获,并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2012年下半年以来,外地来淮人员鲍某某通过中间人,采取欺骗或利诱的手段获取上述合作社的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由鲍某某本人或安排其他人领购发票。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发票分别出售给阜阳、合肥、兰州等地的公司,获取非法利益。

  目前,相关合作社因为证件管理不善被国税机关给予了相应处罚。五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也均被警方抓获,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