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氛围,我委拟会同省国税、地税等22家部门,共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21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并结合实际,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措施。文件现已起草完毕,正进行部门会签,近期即将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