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安徽国税“四轮驱动”执法责任制

04.11.2015  09:43

(载于《中国税务报》2015年11月3日头版,记者:周明俊,通讯员:吴冬)

 

 

安徽省国税局将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在强化法治教育、优化组织构架、提升监督效果和建立督察长效机制四个方面坚持“四轮驱动”。

安徽省国税局创新教育形式,拓展培训方式,在相关业务培训中重点安排税收执法责任制方面的课程和讲座,部分地市局推行“菜单式”培训,通过“每日一练”“每周一测”“每季一考”“每年一比”,增强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规范意识。

同时,该局积极优化组织框架,打破部门壁垒,将各项检查、考核、监察、巡视、审计工作全部纳入综合监督范围,推行纪检组长统一分管、纪检组统一协调、检查人员统一调配、检查内容统一安排、检查实施统一组织、检查结果统一运用的“六统一”综合监督检查模式,形成完整的事前监控、事中监督、事后追责的执法责任制工作链条和流程。

在监督效果方面,依托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全面监控各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对执法过错人员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按照管理性、程序性、实体性的标准,对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对于征管机制不健全的建议税政部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共向被查单位提出督察建议687条,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424条,审计建议524条,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253条,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16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