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该移交的承包地4年多没见影

23.07.2015  11:19

   399亩承包地4年未完成移交

  2011年2月14日,新产业园管委会将生态公园廊道环湖路以北399亩林地交由泰然苗圃承包。泰然苗圃当日便和新产业园管委会签订了承包协议,规定租期50年,前3年免租,自2014年3月1日~2019年3月1日,甲方每年每亩收取乙方土地使用费100元,以后每五年递增20%。

  协议还规定:甲方应在本协议正式签订之日后15天内,将清表完成的净地移交至乙方。然而,直至现在,这399亩土地仍未完成移交。对此,泰然苗圃的负责人王健称,是因为此地块上尚有一户居民未完成拆迁。从王健出示的一份视频中,管委会负责人也承认系因一户居民未完成拆迁的说法。 4年多来,泰然苗圃多次向新产业园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打报告,要求协调解决土地移交问题。“给我的答复一直是正在协调。”王健称。

   管委会单方面要求终止协议

  今年4月,泰然苗圃吃惊地发现,一家公司正往这399亩未移交的土地上移植苗木,王健等人当即进行阻止。至此,王健等人感觉到,“对方压根就不准备履约,要单方面撕毁协议。”就在当月,新产业园给泰然苗圃回函称:因省“861”重点工程征地政策变化及市政规划调整等原因,《林地绿化承包协议》无法履行,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决定终止协议,不再履行。

  今年6月3日,新产业园管委会一纸诉状将泰然苗圃告上了法庭,要求判定双方所签承包协议无效。对于起诉的理由,管委会述称,这399亩土地的使用权,其实是蜀山新产业园立新社居委,实际上自己并无发包权。 王健对此很不解,他称,“2011年发包时,我们和正大林场分包的东西两个地块,原本是一块整地,现在正大林场都在正常经营,土地使用权怎么可能在社居委呢?”

   管委会称已进入司法程序

  7月20日,记者联系上该管委会魏主任,对方称自己正在开会,称会安排相关人员和记者沟通。当日下午,该管委会党政办一路姓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将情况向领导汇报后,领导称,此事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表态,“等案件判下来再说吧。” 目前,新产业园管委会起诉泰然苗圃,要求判定协议无效的案件,已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本报也将进一步关注此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