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南坪镇认真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机具补贴初审工作
29.10.2014 19:10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014年10月28日上午9时,为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机具补贴工作,濉溪县南坪镇召开各村文书会议,开展今年秋季投入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的农机具补贴初审工作。
结合今年天气特点和工作实际,为确保秋季秸秆不焚烧,满足禁烧后农作物秸秆还田、综合利用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南坪镇在原还田机械补贴分配的基础上,每台秸秆粉碎还田机在国补的基础上,补贴标准由原县补贴500元增加到1000元,镇每台配套1000元。
根据实际需要落实到购机人,确保还田机械投入使用,满足秸秆禁烧需要。购机人凭发票(或经销商证明)、镇村证明,由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共同确认后,在购机人所在自然庄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综禁办、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审核确认执行。2014年9月30日以后购买的秸秆粉碎还田机,按照本次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
( 来源:濉溪县南坪镇信息站 作者:任玉秀 )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9.10.2014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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