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44个县(市/区)、乡镇获“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19.09.2014  16:51

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命名2014-2016年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安徽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6年度  “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皖文公共〔2014〕38号),在各市、省直管县推荐基础上,经评审和公示,并报厅领导批准,决定命名肥东县等44个县(市、区)、乡镇为2014—2016年度“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见表格)。

请各入选单位按照申报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民间文化艺术的繁荣与发展。各市、省直管县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入选单位实施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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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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