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档案局积极部署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工作

06.05.2015  12:23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4〕234号)精神,加快全市农机部门的档案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进程,宣城市农机管理局、财政局和档案局三家联合发文对全市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提出总体要求。按照全面建设、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自2015年起,全面推进“制度措施、场地设施、档案人员、经费保障”落实,基本实现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         二是组成档案目标管理达标验收领导组。为加强对达标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农机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档案局联合成立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达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达标验收工作。         三是确定档案达标验收等级。达标验收采用百分制,根据验收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即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单位,得分在60分-84分之间的为合格单位,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级。对于达到优秀等级的单位,市农机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档案局将联合授予“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四是规定档案检查验收程序和方法。达标验收采取单位自评和上级部门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农机局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达标验收内容和得分标准表》进行自评,12月底前上报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自评报告和《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达标验收内容和得分标准表》一式三份,年终市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达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市区进行达标验收认定。达标验收工作按照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实地查看、公布验收结果的程序进行。验收组成员按照达标验收标准现场打分并经综合评议提出等级认定意见,确定达标等级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获得优秀等级的,有效期为3年。期间如发生重大问题,将降低或撤销等级。获得合格等级的单位,原则上满1年后可申请优秀等级。(凤华)                (宣城市档案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