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天长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双告知”工作 厘清市场监管职责

25.03.2016  17:36

  今年以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主动适应“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适时转变市场监管理念,积极开展“双告知”工作,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主体责任。该局在宽放的基础上,为防止出现登管脱节和监管真空,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按照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以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在告知书的背面印上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许可信息、报送企业年报等内容,督促企业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后续监管。办理登记注册后,一是对经营项目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该局通过政务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进行发布,及时为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公众提供查询,以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后续监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对经营项目审批部门明确的,该局通过自行开发建立的“天长市企业综合监管信息通报平台”向相关审批部门及时进行通报,目前该信息通报平台已覆盖该市商务、安监、公安、环保等15个主管、审批部门,同时启动了联席会议制度。

  今年以来,共通报各类信息90多条、与相关职能部门后续监管对接6起;办理企业登记413户、同比增长29.9%,个体工商户644户、同比增长27.8%,加速推进了天长全民创业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