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回应监督 重拳促进执结

23.08.2016  01:01
 

  安徽法院网讯  8月12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依法出重拳,同时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当天履行了还款义务。该起案件的快速执结,体现出对执法监督的积极回应,产生良好效果。

  5月25日,谢某等三人申请对刘某等五人因确认合同无效后形成的60万元债务进行强制执行。案件主办人丁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并采取相应措施,仅用一个月时间,执行到位金额35万元,但其中三位刘姓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继续查找三位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拟定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的预案。7月,该案申请人通过霍邱县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向分管院长提出建议,强烈要求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刘某等三人采取强制措施。监督意见反馈到执行局后,引起局长高度重视,立即督促承办法官拟定执行方案,并协调相关人员予以配合,力求给监督员及申请人一个满意的答复。8月11日,执行法官带领两名法警再次传唤刘某等三名被执行人,掌握其动态,并进行相关安排部署,为后期顺利执行做到心中有数。次日,执行法官召集三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在诉讼服务大厅进行调解,但三名被执行人拒不付款态度明确,且与申请人发生语言冲突,态度十分嚣张。执行法官见无协商可能,遂按预定方案组织人员对其中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三名被执行人当天下午即履行了全部义务。执行局及时将执行结果反馈给执法监督员,获得认可。该案的执结,在当地产生较大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