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坠亡子女拒收万元补偿款 邻里情义超越金钱令人感慨[安徽法制报]

15.05.2014  18:03

本报讯 租客坠亡房主赔钱,可让人没想到的是,租客的子女怎么也不肯收下这笔钱。这意外的一幕发生在5月7日岳西县菖蒲镇溪沸村的调解现场。5月12日,记者获悉事件的最新进展,经过法援人员的再三说和,租客的子女才同意接受房主给的2000元作为对父亲逝去的补偿。两家人深厚的邻里情在当地传为美谈。

事情还得从今年4月19日发生的一起意外事故说起。老许是一位经营铝合金生意的个体户,从2007年起就长期租住陈国胜、朱足平夫妇临街空闲的房屋。4月19日晚,老许不慎从租住房的二楼过道摔倒,坠入院内,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突然,老许的一对子女忙着料理丧事,但许姓家族觉得老许是在陈家的房屋内发生意外的,陈家应负有一定的责任,要求陈家给予一定的补偿。岳西县菖蒲法律援助工作站介入调解,经协商,双方代表达成协议,由陈家拿出一万元现金作为补偿,并及时给予兑现。

可5月7日,老许的子女来到了陈家,要把一万元退回去。“父亲的去世与你们并无多少关系,是叔叔们要你家补偿,并不是我们的本意。”然而,朱足平也不肯收回这笔钱,“你们的父亲突然去世了,这一万元也是我们的心意。”双方互相劝说,谁也不肯拿下这笔钱,姐弟俩跪求对方也没有同意。无奈之下,姐弟俩再次想到法律援助中心。

许家姐弟为什么不要这笔钱?难道他们不差钱?但事实上,许家的情况可以用寒酸二字来形容。他们家的房子已是危房,连做饭的灶台都没有。

经过法援中心了解,原来,在租住陈国胜夫妇房子期间,老许与房东一家相处得十分和睦。平时,陈家非常照顾老许的生活。由于老许老家的房子非常破败,已不适合居住,以往逢年过节时,许家姐弟从外地回来,都在陈国胜家过节。在许家姐弟的心中,陈家对他们是有恩的,如果收下这一万元补偿款,让他们从情理和道义上都于心不忍。

双方的重情重义让法援中心工作人员都深受感动。经过调解,陈家同意收回一万元,但许家必须接受2000元作为捐赠。

事后,一位两次参与许、陈两家调解工作的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感慨:“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更为难得的是,当意外突然降临时,这两家人作出了非比寻常的选择,在这一万元钱的一送一退中,他们演绎了何为患难之交,更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人性的光辉。”(彭继友王先国 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4年5月14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