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门面租到违章建筑 刚接手开业就要拆
上月初,周女士从别人手中花了一万元盘到一个位于省城龙门岭路与瑶海西路交口路边的“摊位”,可开业第一天就接到“拆违”通知,与她相似情况的还有几户,他们认为,物业明知会拆迁还租出去,应负责租户损失。物业表示,转让费用并非由物业收取,该处只是临时摊位。
租户:开业就收到“拆违”通知
周女士租的店面在瑶海西路和龙门岭路交口西北角,是一处靠近路边的简易棚。该处紧邻菜市场,人流量大。她说这个铺子是从上一租户手中花了10000元盘下来的。
上个月初,她与“新站中心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签下合同在此经营卤菜,当月中旬,她开始营业。据介绍,第一天上午开门大约10分钟,就接到了通知单,称该简易棚是违章建筑,需要拆除。
记者注意到,这张《责令改正通知书》是由辖区城管下达,要求自行拆除构筑物。与周女士有类似经历的还有六七户。该广场一共有8个简易棚,都要限期拆除。“盘店的时候不知道,可物业明知道要拆,没有通知我,还让别人转给我,这不是坑吗?”周女士认为物业应对自己的损失负责。
现场:8个简易棚已拆除6个
最让他们感觉蹊跷的是合同内容,在这份“摊位使用权协议”的最后,是用手书写着:合同不到期押金不退,如城市管理无条件取消,剩余租金会退回。“签合同的时候我们没有在意,原来他们早留了后路,但是我们不知道是违章建筑。”一位租户表示,若知道要拆是不会租的。
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路边8个简易棚只剩下两个,一处变为“物业维修部”,一处关着门。“其他几个4月1日就被拆除了,剩下的马上也要拆。”值班人员说。
物业:合同已注明随时会拆
昨日上午,该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批简易棚是去年六七月份搞起来的,当时搭建的也是临时摊位。对于周女士刚接手就被拆的反映,该负责人称,转让时,原租户说是自己不干了给亲戚朋友做,对于他们私下转让费的事情,物业毫不知情。
对于租户“不知会被拆”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合同第4条已经注明“是临时场地,随时会拆迁”,怕别人不看,最后又手写一遍,着重提醒。目前,已经有租金返还给租户,还有几户正在进一步协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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