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设计 防范风险
尽管存款保险制度存在道德风险等内在缺陷,但它的确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金融体系的稳定。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破坏性将远远超过想象,塞浦路斯银行业危机中蒙受损失的,也不仅仅是储蓄额超过10万欧元的大储户了。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首批民营银行已获批筹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金融业态蓬勃发展。但与此同时,金融改革浪潮下也掩盖着不可忽视的风险。首先,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剧银行同业竞争,侵蚀银行利润,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的金融机构陷入经营困难的可能性增大,因此迫切需要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其次,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相当于提前放开存款利率,银行负债成本增加,挤兑风险在“T+0”(当天买进,当天卖出)模式下显著提升,给金融系统稳定性带来挑战。
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防范该过程中的金融风险,这是我国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动因。比较而言,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较为完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自1934年为储户提供保障起,从未有储户的受保存款损失过一分钱。此外,从塞浦路斯和冰岛银行业危机中也可以得到诸多启示。
首先,科学合理地设计存款保险制度,结合经济形势灵活调整。保险基金规模不足是冰岛各银行无法按规定及时偿付的直接原因。银行按照上一年度受保存款的一定比例支付保费,但由于冰岛银行存款,尤其是外币存款规模的急速扩张,其上缴的保费远远不足,最终制约了保险基金的及时补充。不妨借鉴美国经验,实行强制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厘清存款保险的范围;要确定合理的偿付限额,建立基于风险的保险费率制度;要赋予存款保险机构风险监控和危机处置的权限。
其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多渠道强化市场约束。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几乎是一部法律史,健全的法律制度对存款保险制度作用的发挥意义重大。在法律法规的制约下,存款机构与监管机构的道德风险行为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塞浦路斯银行业危机提示我们,要逐步加强存款人的保险意识,明确监管机构各自的监管职能。此外,还应提高监管效率,预防道德风险。
第三,加强对国际资本流动的监管,完善跨境协调机制。塞浦路斯银行业规模的快速扩张归功于其庞大的外币存款。长期以来,俄罗斯富人将卢布存入监管环境宽松的塞浦路斯银行实现避税。一旦危机出现,资本外逃对塞浦路斯银行业来说是雪上添霜。在冰岛银行破产事件中,跨境协调机制不完善,导致了破产影响范围的扩大。因此,我国应以国际视野筹建存款保险制度,与国际上其他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进行广泛的交流、协调及合作,确保银行出现危机时能通力合作,不受制度环境的制约。
责编:孙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