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科协九大代表(第四期)履职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科技三会”精神,传达中央对科协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和2017年全委会会议精神,促进九大代表对国家大政方针、科技政策及科协工作的深入了解,提升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作为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枢纽和节点的作用,进一步激励代表为国家科技事业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贡献力量,定于2017年3月23-24日在上海举办中国科协九大代表(第四期)履职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3月23-24日,为期2天。3月22日报到,3月25日离会。
二、地点
上海科学会堂
三、主要内容
1.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科技三会”精神,传达中央对科协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和2017年全委会会议精神,围绕科协系统改革发展、代表履职和作用发挥等开展相关专题讲座;
2.赴张江高科技园区等进行现场交流学习及座谈研讨。
四、参加人员
1.上海市的中国科协九大代表(包括由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国资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推荐的中国科协九大代表);
2.未参加前三期培训的中国科协九大代表;
3.各省区市科协代表服务部门的负责同志(每省区市1人)。
五、有关事项
1.请上海市科协认真组织属地的中国科协九大代表尽量参加本次培训;
2.第四期培训班是本次履职培训班的最后一期,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选派2-3位未参加前三期培训的中国科协九大代表参加本次培训;
3.请于3月10日前将《中国科协九大代表(第四期)履职培训班回执》传真或发邮件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4.请于3月22日到上海科学会堂报到。地址:上海黄浦区南昌路59号(近思南路),总机:021-53822040转88;
5.参加培训代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由中国科协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鸣天 徐亚芳
电 话:010-62165299 68586692
传 真:010-62165299 68586692
中国科协办公厅信息处(代表联络处)
联系人:贾 瑾 王书瑞
电 话:010-68510442 68788519
附件:中国科协九大代表(第四期)履职培训班回执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7年2月23日
1. | 中国科协九大代表(第四期)履职培训班回执.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