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协关于印发《省级学会正负面信息档案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省级学会正负面信息档案建设方案(试行)》已经2021年2月9日省科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科协
2021年2月10日
省级学会正负面信息档案建设方案(试行)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学会优胜劣汰机制”的有关要求,省科协决定建立省级学会(包括省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省级学会和作为省科协团体会员的其他省级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正负面信息档案,通过共建共享学会信息,进一步规范学会工作,引导学会争先进位。
一、正面信息范围 。主要包括学会受到省委、省政府、中国科协及其所属部门、单位以及对应全国学会、省科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学会支撑单位的各类表彰奖励、通报表扬、认定等信息。
二、负面信息范围。 主要包括学会受到省委、省政府、中国科协及其所属部门、单位以及对应全国学会、省科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支撑单位的各类处罚、通报批评;应参加而未参加省科协举办的会议、培训、活动;未完成省科协交办和委托的任务;未向省科协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未按期换届、未参加年检、未按要求变更登记事项和备案;被举报并查实的事项等信息。
三、信息的收集。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每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学会部提供学会上一季度正负面信息登记表(附件1,首次提供时以2019年1月1日作为起始时间,没有学会正负面信息或上一季度没有新的正负面信息实行零报告);学会及时通过省科协公文发布系统邮箱向学会部报送正负面信息(主要包括信息内容、佐证材料等);学会部日常通过文件、权威媒体等渠道收集学会正负面信息。
四、信息的发布。 学会部在省科协协同办公系统开设学会正负面信息栏目(附件2),为每个学会建立正负面信息档案,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学会部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通过省科协公文发布系统邮箱向每个学会发送该学会的正负面信息(没有更新的不重复发送)。
五、信息的使用。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在面向学会开展评先评优、表扬奖励、项目支持等工作时要参考学会正负面信息。
六、其他。 学会部接受学会对本学会正负面信息的申诉,经查核后,及时更正。
1. | 附件1省级学会上一季度正负面信息登记表.doc |
2. | 附件2 省级学会正负面信息栏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