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科协关于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
现将《安徽省科协关于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5月4日
安徽省科协关于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和《中国科协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科协及所属学会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省科协九届五次全委会议决定在全省科协系统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根据《安徽省科协“五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8年)》,经研究,对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论述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和中国科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各个环节,面向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面向地方和企业需求,汇集起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的科技、人才和组织优势,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以促进企业提效益、学会提能力为目标,推进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助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助力创新型省份建设,努力使科协成为全省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科协联动实施。以建设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市(芜湖市)为重点,扎实推进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在安徽落地生根;借势而为、借力而行,主动融入中国科协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大局,扎实推进省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全面实施;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结合当地实际,联动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
——各级学会协同推进。充分利用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在科技和人才方面的优势,以服务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市(芜湖市)为重点,辐射带动我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实施;充分发挥省科协所属学会在实施我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中的主体作用,以服务省科协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市为重点,上联全国学会、下带市级学会,汇集各方资源,深入开展科技服务;市科协所属学会是各市实施我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主体,既要独立开展科技服务,又要主动与全国及省级学会联动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项目支撑。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瞄准产业、企业科技难题,强化问题导向,增强科技服务的针对性。坚持项目跟着需求走,把需求转化为项目,让项目服务需求,提高科技服务的实效性。
——突出重点,示范引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握主攻方向,确定有限目标,选择具有明显优势的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力量突破。按照党委政府重视、地方企业积极、学会具有优势的原则,首批选择若干个市作为试点,建立省科协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市(简称“示范市”),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推广普及。
——协同创新,合作共赢。按照地方主导、企业主体、科协搭台、学会主角的原则,支持相关学会在园区、企业建立学会服务站、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计划基地、企会协作创新联盟(统称“学会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载体。联合和吸引企业、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通过开展科技攻关、科技咨询和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实现互利共赢。
——健全机制,确保实效。集成科协系统资源,建立省市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合力推进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扎实深入实施、稳妥有序开展。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载体,确保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有抓手、能落地、见长效。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全程跟踪服务,注重工作督查,确保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取得实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18年,建成3-5个省级示范市;争取有30%以上的省级学会参与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实施,200家企业得到省级学会的支持和服务;全省2/3左右的市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取得实效;支持芜湖市建成在全国有影响的“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市”。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具有科协特色、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有效工作、制度和服务模式,取得一批标志性技术创新服务成果,集聚和培养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
四、重点任务
(一)为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组织专家团队,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发挥相关学会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熟悉学科发展与技术前沿、获取最新信息快等优势,为地方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升级规划、重点产业升级技术路线图等方面的编制工作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建议。
(二)帮助地方、企业破解关键技术难题。按照地方和企业的实际需要,联合有关全国学会、省级学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攻关,帮助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承接地方委托的产业转型升级所需关键技术研究等项目,帮助推进整个行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技术升级,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
(三)构建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依据示范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科技项目、专业人才与企业进行对接,促进研究机构与示范市企业之间的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共同建立研发平台、合作培养创新人才、促进校地合作、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四)促进科技成果推广转化。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帮助企业开发核心技术和市场占有率高的高科技产品。利用中国科协“科技信息服务企业创新”项目库的国外专利信息资源,引进、消化、吸收一批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指导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助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协助企业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及专利申请备案、科技查新、成果鉴定等项目申报的基础工作。
(五)打造高端智力集聚平台。以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安徽各工作基地为依托,发挥学会联系海内外科技社团广泛的优势,在示范市建立协同创新平台和引智载体,通过招聘进站、项目签约、技术顾问等多种形式,帮助引进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海外工程师,尤其重视引进带项目、能在地方创业的高端人才,为示范市企业与海内外高端智力的对接交流搭建平台。
五、组织实施
(一)地方政府提出需求。由市及省直管县政府自愿申报作为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试点单位。试点市及省直管县政府根据属地实际,就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战略发展问题以及当地企业的技术路线设计、关键技术问题等提出具体需求。市及省直管县科协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企业一线等多种形式了解企业技术需求,帮助企业联系对接学会;要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精选科技需求,主动配合政府收集汇总需求信息。
(二)省市科协共同推进。省科协根据市及省直管县政府提出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遴选有关省级学会做好对接,组织专家实地调研,开展研讨,指导地方科协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并对实施过程和实施成效进行监督和评估。市及省直管县科协可以与省级学会签订合作协议,也要协助牵头学会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要积极推动学会服务站的建设,支持企业和学会共同建立学会服务站,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会服务站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并为学会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动员所属学会积极与有关全国学会、省级学会对接,参与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具体项目,提升所属学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省级学会具体实施。省科协组织在学科领域具有优势、组织协调能力强的省级学会牵头,联合相关学会成立学科群、专家库,进驻学会服务站开展工作,按照地方需求开展科技服务。推荐首席科技专家组建专家团队,整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各类创新要素,为试点市提供技术、人才、项目服务。
(四)重点企业牵头对接。试点市选择当地有代表性的重点骨干企业牵头,联合当地其它同类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就共性技术难题提出需求,选派优秀技术人员组成协同攻关团队,与省级学会推荐的专家直接对接。加强企业科协建设,支持企业科技人员参与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和技术竞赛活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各级科协要加强对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落实任务。要加强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各级学会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和项目对接,指导做好服务方案以及示范市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共同推动服务形成长效机制。
(二)力求合理布局,稳步推进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明确责任、措施和流程,保护学会专家的知识产权,合理设置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阶段性目标和工作进度安排,有序推进,提高实效。
(三)增强服务意识,突出工作特色。省科协将服务学会能力提升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搭建好平台,做好服务。省级学会加强与专家和地方政府的双向沟通,发挥学会引领学科发展前沿的优势,及时了解最新科研动态和需求,提供科技特点突出、学会特色鲜明的服务,提高服务的实效性。
(四)多方共同推动,确保取得实效。省科协、地方政府、企业三方共同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省科协采取项目后补助方式,对取得实效的企业进行资助。地方政府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设立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市(县);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所属学会承接地方政府关于产业升级、规划设计等重大、综合需求项目;联合设立转化基金,开展技术开发、标准研制、技术诊断、人员培训等项目。
(五)促进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可参照省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实施原则、内容,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广泛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探索新经验,总结新模式,丰富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工作内涵,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