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将对50种重点药物实行监控 严防滥用
14.11.2015 07:37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11月13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将根据新公布的全省2015年4月至10月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对50种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严防滥用。其中,县级及以上医院30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种。
今年4月,省卫计委发出《关于建立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预警管理制度的通知》,提出将对那些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进行监控,对进入监控目录药品采购金额在本地区、本单位总采购金额中排名靠前的市(县)和医院,实行异常预警通报,力图给这些“异常药物”套上“笼头”。
此次,依据省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数据,参考新农合药品费用补偿情况,最终形成今年4月至10月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省卫计委要求,通过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及医疗机构门户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公告栏等媒介,公布监控药物名单;医疗机构在制订采购计划、医生处方审核时,对公布的重点药品从严管控,防止滥用;各级医疗机构比对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对本单位采购金额、使用量排名靠前20位的药品进行梳理分析,组织自查,发现问题的,要对采购环节、使用情况进行追溯;组织开展医师处方点评,并针对问题限时整改。
进入重点监控目录的药品,不仅包括部分临床常用的注射用阿莫西林、头孢等抗生素,还包括不少辅助用药,尤其是治疗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的品种,如通心络胶囊、复方丹参滴丸等。省卫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各地药品带量采购工作进展不平衡,我省将对监控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此次通报未公布采购异常的市、县(市、区)及医疗机构名单,下季度将与重点药品监控目录一并公布通报。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14.11.2015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