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种付费费用再下调 涉及5种疾病8种治疗方式
30.09.2018 09:17
本文来源: 徽广播
为深入推动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的改革,9月初,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将涉及使用骨科植入材料和血管介入类材料的部分疾病的按病种付费费用定额标准进行下调。
随着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的不断推进,部分按病种付费的规定已不符合实际情况。为此,我省在省级医院申请的基础上,结合新农合省级平台数据分析结果,对部分病种进行了调整。
此次下调主要涉及5种疾病8种治疗方式(即8个按病种付费“病种包”)分别是:颈椎病(脊髓型)行颈前路减压植骨固定治疗、重度膝关节骨关节炎行单侧全膝关节置换术治疗、重度膝关节骨关节炎行双侧全膝关节置换术治疗、退变性脊柱侧弯行腰椎融合加内固定手术治疗、颅内动脉瘤行单纯弹簧圈栓塞术治疗、颅内动脉瘤行支架(球囊)辅助弹簧圈栓塞术治疗、冠心病(复杂危重型)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治疗及心脏瓣膜病变(复杂危重型)行人工瓣膜置换或成形术治疗。
8个按病种付费“病种包”最低费用定额降幅10%,最高降幅达23.08%,平均降幅约15%。新标准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此外,省级按病种付费病种推广至所有省级定点医院,并执行统一的病种定额标准。
据悉,今年6月,为进一步挤压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水分”,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计生委启动了骨科植入类和血管介入类两大类产品限价调整工作,新限价较调整前限价平均降幅达13.27%,年节约资金约2.2亿元。
这一系列举措将进一步降低参合患者医疗负担,保障参合农民权益,真正体现了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陈旭记者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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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2018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