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纪护航发展 铁腕反腐取信于民

24.12.2014  19:57

  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出一份份反腐“答卷”。12月23日从市纪委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强力“打虎拍蝇”,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在今年前11个月的案件查处中,53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重拳出击:一批腐败案件得到严肃查处

  严查腐败案件毫不手软。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自办案件与抓基层办案相结合,抓领导干部、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与抓侵害老百姓利益案件相结合,抓办案数量与提高办案质量相结合,严肃查办了一批在本地区有影响的案件。

  据统计,今年1~11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2213件(次),同比增长31.6%;初核违纪线索704件,同比增长40.5%;新立案615件,同比增长22.3%,其中,县处级10人、乡科级8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6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5人;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案件查办过程中,基层纪检机关发挥了重要作用。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共新立案580件,占全市立案总数的94.3%,同比增长27.5%。

  严查“蚁贪”:向群众身边的腐败果断“亮剑

  一些基层干部级别虽不高,却滥用手中权力,产生了“小官大贪”现象,广大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和群众呼声,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蚁贪”,市纪委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通知》,部署在全市开展集中查办基层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工作,积极运用查办案件手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2件,占全市办案总数的15%,同比增长33.3%。特别是严肃查办了市安监局副局长王某某、巢湖市重点局局长丁某某(副县级)、庐阳国投集团董事长陈某某等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

  我市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力量查办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积极运用查办案件手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围绕“秉公用权、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目标,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教育医疗、征地拆迁、惠农补贴等领域的案件,一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高效办案:创新方法办案迈入“绿色通道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市纪委积极创新制度和方法,排除办案中的“梗阻”,让案件查办迈入高效的“绿色通道”。

  比如,对于县(市)区疑难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采用市纪委领办、牵头办或协办、督办的方式进行查办,既推动了基层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又促进了基层办案观念的转变和办案能力的提升。今年以来,市纪委先后领办模式查办案件20件,涉及科级以上干部20余人。县(市)区纪委也加强了对乡镇、街道办案工作的指导,推动全市查办案件工作均衡开展,全市办案工作呈现“一盘棋”局面。

  对一些案情重大的案件,市纪委采取“异地交叉、指定管辖”模式,防止基层办案出现“梗阻”现象。如在查办陈某某案件时,因案情重大且涉案人员关系复杂,市纪委决定领办该案并指定另一城区纪委协办,仅一个星期时间就基本查清陈某某违纪违法事实。

  此外,我市还将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反腐败新平台,探索适时引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税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力量参与案件查办,并通过事前的严格准入、事中的强化管理和事后的严格考核,保证中介机构为案件查办工作服务的质量,不但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也有效缓解了纪检监察机关专业力量不足的矛盾,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