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美食”走俏朋友圈 安全谁来保障?
中安在线讯 据淮北新闻网报道,打开朋友圈刷一刷,就会发现售卖化妆品、衣服等各种代购们层出不穷。在微信里卖东西早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随着微商的日益兴起,不少人在微信里开设“私人厨房”,如蛋糕、自家腌制的榨菜、酱、私房面等各式各样自己做的食物。对此,一些市民不觉发出疑问:“总感觉这些产品不安全,因为什么证件都没有。”面对众多消费者的类似疑虑,微信里的食品安全到底如何监管呢?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记者采访了十多位市民,大家均表示手机微信里有很多“美食卖家”。“美食卖家”纷纷在网上秀出自家吃食的“精美图片”,力证美食“色香味俱全”。对于购买经历,多数受访市民均表示有过。“看着各色的小吃,实在顶不住诱惑,买过不少,但是从来没有想过查看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想想我胆儿也挺大的。”市民李颖说自己是个“小吃货”,看到朋友圈的美食诱惑就扛不住了。
市民王珊也回忆起自己的购买经历,几个月前,闺蜜过生日,自己看到微信上有家卖蛋糕的,店主说材料都是进口的,而且图片看起来很精美,最后自己定了一个双层蛋糕,售价在300多元。当蛋糕被送到自己手上时,打开后发现蛋糕已经化了,外形很难看。“蛋糕化了挺难看的,毕竟要在闺蜜生日宴会上拿出来,心里实在是很不舒服。”王珊说,当时来送货的小姑娘一直道歉说,不好意思,蛋糕应该冷藏,所以拿出来就会化。看到对方不住道歉解释,也就没再追究,但自己以后也不准备再从网上购买蛋糕了。“仔细想生产质量没法保证,样子也和图片上不一样。”
随后,记者咨询了一些卖家,一些同时开有实体店的卖家表示因为自己有实体店,因此各种营业执照肯定是齐全的。而也有一部分美食卖家表示,就是朋友都认为自己手艺不错,才在网上卖吃的,又不是开设店铺,没必要办理那么多证照。“食材都是每天家人亲自选购的,保证既卫生又新鲜,不信可以去微信里看看我自己每天实拍的食品原料照片,以及那些顾客的评价。”一位店主如此回答。
经过咨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去年10月1日起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其中第62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审查其许可证。
国家要求所有网络上的店铺,需要具备营业执照的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卖吃的需要具备食品证,加工作坊需要具备加工作坊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旦发现在小区民宅内有出售吃食的行为,会上门要求出示相关证照。但不可否认,网上监管存在一定难度,因为监管人员没法每一户都上门去检查。
新型的网络模式需要“三方合力”: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管职能、商家自觉遵纪守法、网络销售平台严格准入规范,消费者不去购买“三无”食品。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商家:对外销售必须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注意的是家庭住房内售卖吃食是不正确的事情,在家庭住房内卖小吃需要去小区物业或者居委会进行说明,把住房用途从家用更改为商用。“因为不是说想在家里卖什么都可以,在家里做食品进行出售是占用了民用住房功能。这个道理如同有了驾照才能去开车一样,本末倒置是错误的。”执法人员说,“各位商家既然迈入食品行业就要遵守食品行业的规范,不能为了利益不遵守法律法规。”
同时,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去正规店铺购买,不要随便购买家庭生产的“三无”食品,因为正规的有营业执照的厂家,生产加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以防传染性疾病通过其加工食物传播。“私人厨房”多数没有各项经营资质,加工场所也多为自家厨房。而且,在原材料、制作过程、人员资质、生产环境等方面均不能保证安全。消费者一旦吃出问题,很难取证,更难维权。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