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建墙垛兄弟失和 执行和解握手言欢

08.10.2016  21:33
 

  安徽法院网讯  何某陆与何某友为兄弟两人,双方房屋一前一后,一直相安无事,在2010年9月份,何某友在双方房屋之间建起了墙垛,导致了住在后面的何某陆通行不便,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的情况下,何某陆向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何某友拆除双方房屋之间的墙垛,然而经过多年何某友仍未依照协议拆除墙垛,在2016年6月底何某陆向寿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接到执行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为兄弟两人,而且争议的焦点为拆除墙垛,并不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不至于双方矛盾激化,从而来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执行人员通过与何某友多次沟通,了解到何某友之所以建起墙垛的原因是因为听说和某陆要卖掉房屋,考虑到何某陆卖掉房屋后自己会通行不便,所以建起了墙垛。执行法官多次对双方说明兄弟和睦的重要性,不要因为这件小事而使兄弟失和。并向何某友说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后在亲情的感召和法律的威慑下,何某友最后同意自行拆除墙垛。9月27日,何某友将私建的墙垛拆除完毕。通过执行人员的努力,一起兄弟之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