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如何离婚 律师:去对方户籍地起诉离婚

28.09.2016  15:35

9月25日,市民朱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2012年,我经人介绍,与一名来自广西省的女孩认识。三个月后,我们在广西省登记结婚,我支付对方彩礼10万元,另外还花费酒席费用、首饰等10万元。共同 生活 一个月后,妻子以外出打工为由前往外地,后拒绝回家与我共同生活。4年来,我多次前往妻子户籍地寻找,但其父母称女儿在外打工,具体地点不知晓。我现在准备起诉离婚,想讨回一些费用。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到哪里起诉离婚?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张金金律师。张律师告诉记者,朱先生的妻子已与朱先生领取了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朱先生通过起诉,想要回花费,法律很难支持。“由于目前朱先生的妻子住处不明,与朱先生生活又不满一年,在难以取得相关证明材料情况下,朱先生需要去其妻子户籍地起诉离婚。”

原标题:夫妻一方下落不明 如何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