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法院2015年十件大事揭晓

24.03.2016  17:28
 

  安徽法院网讯    经全体干警投票推荐,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2015年十件大事于日前揭晓。该院每年评选十件大事已成常态化,旨在通过积极总结成绩,更好地增强全体干警的凝聚力和尊荣感,为全面做好各项工作提升实力,打牢基础。

  1、禹会法院召开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新闻发布会,并发布2014年度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犯罪量刑指导意见

  4月23日上午,禹会区人民法院召开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禹会区人民法院2014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介绍禹会区法院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安徽日报、新安晚报、蚌埠电视台等8家媒体应邀参加。同时,蚌埠日报也在法治在线整版刊登文章介绍三年来禹会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及2014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知识产权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表明该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2、禹会法院荣获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5月15日,安徽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合肥召开,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对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隆重表彰。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获此殊荣,并在会议上作了书面交流发言。

  3、禹会法院审判法庭功能性用房顺利封顶

  禹会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功能性用房工程于2014年10月8日正式动工兴建,总建筑面积14675平方米。整体设计外观庄重大方、内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安全实用,经过近九个月的高效施工,7月3日,大楼主体提前封顶。整个工程进展顺利,预计将于2016年7月份投入使用。

  4、禹会法院学术论文写作迈上新台阶

  在第二十七届学术论文评选中,市中院向省高院报送该院论文11篇,创历史新高,省高院向最高院报送该院论文4篇,5篇获全省奖项,李庆、王静撰写的论文获全国三等奖,创该院获奖等次新记录。3篇论文获得中国审判论坛征文二等奖。崔艳、蒋涛论文同获全省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征文一等奖,张静论文获三等奖。庞珂论文获全省优秀审判管理论文一等奖。张应光、马蓉撰写的论文《关于基层法院装备管理的思考》获全省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优秀奖。

  5、禹会法院连续七年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10月27日,安徽省高院召开会议并发文表彰2015年全省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再次榜上有名,这也是该院自2009年以来,连续第七年获此殊荣。

  6、禹会法院晏宝光院长参加中国审判“荣昌杯”高端论坛并做典型发言

  2015年12月10-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审判杂志社主办的“荣昌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与构建高端论坛在重庆市荣昌区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的多位知名教授、学者、来自全国法院的200多名会议代表参加会议,禹会区法院院长晏宝光受邀参加并做典型发言,发言获得与会代表的高度称赞。

  7、禹会法院获准管辖合肥、亳州、宿州、阜阳、淮北五市一审行政案件

  201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2015)168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安徽法院实施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批复》,同意由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合肥、宿州、淮北、阜阳、亳州五市一审行政案件,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芜湖、淮南、六安、马鞍山、安庆六市一审行政案件,芜湖经开区法院区法院集中管辖蚌埠、铜陵、滁州、宣城、池州、黄山六市一审行政案件。11月,晏宝光院长应邀参加了由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四省市高院院长率部分中基层院长参加的长三角地区行政审判会议,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

  8、禹会法院2016年1月1日起获准管辖皖北五市涉外商事案件

  2015年12月2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省内具有一审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及标准进行调整的通知》(皖高法[2015]501号),并于12月30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通知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具有一审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进行调整的批复》,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自2016年1月1日起,集中管辖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的第一审500万元以内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件。

  9、禹会法院案例入选全国环境侵权十大案例

  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环境侵权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发布了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办理的沈某某诉某设计研究院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入选。这是安徽省唯一入选全国环境侵权十大案例的案件。

  10、禹会法院荣获安徽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禹会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成效显著,被推选为安徽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经验做法被省高院编发专题简报向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