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男子想复婚被拒竟扇前妻耳光 将其打致肋骨及锁骨骨折

21.11.2016  17:37

到前妻方某家中探视女儿,见方某不大搭理,加之当时前妻复婚意愿不强,男子胡某冲动之下竟将方某打伤。11月17日,由祁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胡某故意伤害案审结,祁门县法院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8个月。

据了解,现年51岁的男子胡某系祁门县金字牌镇人,文盲。2016年2月9日中午12时许,胡某来到其前妻方某居住的金字牌瓷厂宿舍,看到前妻当时正在吃饭,便上前询问女儿是否在家,方某回答“不在家”后便未再理睬。见方某对自己爱理不理,且前妻对自己复婚要求也没响应,一语不合、冲动之下的胡某竟打了方某一个耳光,然后把方某拉倒在地后,胡某继续对方某进行拳打脚踢,造成被害人方某胸部右侧二根肋骨骨折、左侧锁骨骨折。经祁门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方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胡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非常自责,并拿出7000元,后又有其兄弟垫付4000元为前妻治伤。期间,胡某对前妻照料有加,最终方某看在女儿份上,表示对胡某的鲁莽行径予以谅解并同意复婚,希望法院能给予其从轻判处缓刑,好让他到外面打工挣钱,养家糊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胡某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胡某具有自首情节,当庭认罪、悔罪,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故依法对其判处缓刑。

原标题:【社会眼】祁门男子想复婚竟对前妻拳打脚踢!结果出人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