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社:抓目标责任分解 促供销社综合改革
2016年是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启动之年,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成为当前县供销社工作的重点内容。砀山县供销社在本县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得到县委、县政府批准后,主动纳入供销社目标责任管理范围,制定了《砀山县供销社目标责任分解实施方案》,将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与县供销社日常工作统筹管理,以目标责任管理为抓手,持续提升工作效能,助推综合改革取得实效。主要做法是:
一是以目标责任为导向,分类逐项分解。将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县供销社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签订的各类目标任务责任书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各类任务,按职能归属到相应科室,并分解到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就重点工作,同时规定明确的时间进度节点和实施步骤措施,从而保证工作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实施步骤(路线图)人人明白,知道自己的任务是什么,应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真正把供销社改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以周一例会为平台,落实好工作布置、进度汇报、讨论交流。各科室承担的各项工作,逐一汇报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由领导班子进行点评;县社主要领导对重点工作及新任务进行布置。这样,工作任务、进度情况公开透明,充分发挥全员工作的主动性。
三、以责任落实为基础,强化协作和考核。将各单位各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纳入县社效能督查考核范围,由专门成立的效能督查小组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在明确目标责任的基础上,对涉及面广的工作,注重发挥县供销社机关的整体作用,强化内部的联合与合作,明确牵头责任和协作协助责任,两个责任的完成情况,分别考核。考核、检查或抽查结果,记入相应的责任档案,作为个人绩效工资、评优、问责的重要依据,明确了内部约束机制的具体内容,促使全员树立目标责任意识。
县供销社的目标责任分解实施方案于4月25日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后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再增动力,会后即进入实施状态,砀山县供销社的工作效能再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