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适用调查评估工作调研

03.05.2018  11:25

   

4月24日至27日,省厅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监狱局就社区矫正适用调查评估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分别在宿州、铜陵召开了座谈会,部分基层法院、县区司法局、监狱单位同志交流了社区矫正适用调查评估工作情况及存在困难和问题,对完善调查评估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调研组赴埇桥区、太和县、铜官区、石台县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场查阅社区矫正评估卷宗档案,认真询问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2012年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规范开展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调查评估工作。全省各地非常重视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截至今年3月,全省已办理调查评估案件81579件,占同期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总数的66.01%。各基层法院对拟适用社区矫正被告人、罪犯,在判决、裁决前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调查,强化了刑事审判的公正性,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向前延伸,加强了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衔接,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调研中发现当前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调查评估工作认识不到位,全省委托调查评估比例不高,个别地区委托评估率逐年下降,审判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不够。二是调查评估工作不规范,实践中存在委托手续不合规,评估时间不足,有的存在“未评先审”情况。三是调查评估过程简单,评估意见不明确。四是调查结果反馈和利用不规范。评估意见没有及时反馈,向评估对象透露评估工作细节等。调研组各成员单位将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各自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协调推进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规范开展。结合调研情况,将对我省现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省社区矫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