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
日前,铜陵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民政局出台《关于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保障机制,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意见》从6个方面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 引导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明确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加强资金管理,指导督促服务承接机构履行合同义务; 二是 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鼓励向社会组织购买疏导心理情绪、纠正行为偏差、修复社区服刑人员与家庭和社区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就学就业等服务项目,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 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为村(居、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落实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并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四是 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捐赠物资、提供工作岗位、提供技能培训、提供专业服务等方式,为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提供帮助,录用相关人员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普惠政策; 五是 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开展服务机制,着力培育有一定专业特长、参与面广、服务功能强、作用发挥好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六是 进一步加强矫正小组建设,为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矫正工作3人以上小组,因案制宜,因人制宜,融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为一体,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意见》还就做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保障工作、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要求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铜陵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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