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总社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供销经字〔2016〕1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制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供销合作社长期扎根农村、贴切农民,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完整、经营网点覆盖城乡,具备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条件和优势。各级供销社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总社的决策部署和省社的要求上来。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因地制宜,积极谋划,切实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
根据《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产业融合模式。
(一)发挥供销社系统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围绕供销社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发展新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充分发挥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引领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二)积极开展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拓展供销社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引导农资企业由单纯农资销售向农业综合服务企业转型,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新网工程等项目带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形成“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的新格局。引导相关龙头企业、庄家医院介入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服务,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农技咨询、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综合性和专业化服务。
(三)加快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各级供销社要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壮大电商队伍,引导和支持一批社有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涉农电商经营主体做强做大。为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各地可积极加入总社“供销e家”、阿里巴巴等成熟电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三、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各级供销社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各级供销社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二是通过股份合作盘活资产,加大招商引资、开放办社的力度,吸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供销社系统,提升产业融合主体能力。三是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开展部门合作,加强业务联系,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四是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各市供销社、省直管县供销社要将本系统推进产业融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省社合作指导处。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5月30日
附件: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